中国教会简史(五)——传教高潮与教会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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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中国教会简史5——传教高潮与教会复兴

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中国正式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各国传教差会在义和团运动中认真反思,英国驻华公使馆发表通报,禁止传教士在涉及信徒的诉讼中直接出面干涉。

一、传教士百年大会

1907年,即马礼逊来华传教100周年之际,在华传教士召开第三次大会,又称百年大会,总结过去100年的传教工作,制定下一步的传教计划,此时在华传教士共3270人,选出参会代表500人。1907年4月会议在上海召开,

会议围绕:中国教会、华人事工、教会教育等十二个主题展开,在中国教会主题报告中,在汕头传教的资深传教士汲约翰指出,目前中国信徒人数约75万。但传教士在中国,实际上只是在培育西方的基督教,在今天中国民族觉醒的大潮下,中国基督徒的名声并不好。有鉴于此,汲约翰呼吁,要在中国教会推行两件事,一-是独立,- -是联合,两相比较,目前形势下,最重要的是独立。在他的报告中,详细分析了作为教会实践的自治、自养、自传 ,呼吁传教士关注中国已经觉醒的民族意识。在教会学校的报告中,圣约翰大学校长卜舫济倡议在华兴办高等教育。会议通过了四份公开文件:

第一份是“致中国教会的信”,信中要求中国基督徒认真遵行基督教所要求的操守,努力做-一个敦邦、睦邻的中国信徒。要求牧师把那些不忠于中国政府(即清政府)的人逐出教会,教会不要成为窝藏叛乱分子的据点。

第二份是“致本国教会的备忘录”,这份文件对中国教会未来发展提出了四项建议:(1)大力发展基督教教育;(2)促进各宗派的合作与联合;(3)重视和加强女子教育;(4)强调基督教的工作不仅仅是领人受洗,更重要的是改变人的心智的工作。

第三份是“关于鸦片的备忘录”,文件指出,传教士数十年来,一再谴责鸦片贸易,然而收效甚小,主要原因在于中英两国政府只顾各自的财政收人,不顾人民死活。

第四份是“致中国政府的备忘录”,文件表明,基督教是-一个非政治性的团体,它的功用只是灵性的和慈善的。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区别。”并奉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作为公民一项基本权益,在中国首次得到法律保护。

二、基督教青年会

20世纪初,中华全国基督教青年会在福音传播中担任了重要角色,是一个跨宗派的青年活动和社会服务团体,该机构主要负责在城市知识分子中传福音。最早诞生于英国,19世纪7、80 年代传入中国。1900年义和团运动后,青年会在国内迅猛发展,甚至影响力远至朝鲜。1912年青年会召开第六次全国会议,正式更名: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部在上海,全国共25处市会,校会105处,青年会宗旨:“发扬基督精神,团结青年同志,养成完美人格,建设完美社会。”会训:“非以役人,乃役于人。”中国最早的体育运动会是1902年青年会倡议主办的,1909年,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在南京举行,主办者是青年会。1922年,青年会发展到顶峰,市会40处,会员5万多人,校会200处,会员两万余人。同时女青年会也开始发展。

青年会邀请美国著名布道家来华布道,很多青年人归主,吴耀宗、冯玉祥等都在布道会中信主。

三、中华归主运动

1910,英国爱丁堡召开“普世宣教会议”,会中成立了超越宗派的国际性组织“续行委办会”,1913年,中国基督教中心机构“中华续行委办会”成立,委办会对中国基督教现状及国情(经济、政治、气象、方言、人口、交通、地图、行政区划等方面)进行调查,收集资料,调查历经三年,资料汇编成册,取名《中华归主》,1919年,中华续行委办会出版会刊《中华归主运动》,号召每个家庭举行祈祷会,在本家本族布道。但不久后,运动受到非基运动冲击,名存实亡。

 

讨论题:

这时期的传教历史给了你怎样的启发?

  参考书目

范爱侍《教会简史》 姚民权 罗伟虹《中国基督教简史》 姚兴富《江苏基督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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