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综览》(二十四)——使徒行传、保罗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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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圣经综览24. ——使徒行传、保罗其人

一、使徒行传概述

1、作者:路加

2、年代: 约写成于公元63至70年间

3、大纲:共28章

1-12章 彼得的工作

13-28章 保罗的工作

4、内容

使徒行传是路加福音的续集,和路加福音一样,也写给一位名叫提阿非罗的官员。主要记述初期基督教的历史,福音怎样在圣灵的引导下从耶路撒冷一直传到罗马,圣灵带来腓利向埃提阿伯的太监把福音传到非洲,借彼得给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施行洗礼,借保罗三次旅行布道把福音传遍小亚细亚并在欧洲建立教会……。公元64年教会首次受罗马逼迫,彼得和保罗都在那时殉道。路加为了把福音传的更全备,让罗马人能够了解,消除他们对福音的误解,写下此书,所以本书有护教的性质。

二、使徒行传的神学主题

救恩的普世性

耶稣曾经尖锐地指出,即使在旧约时代,遇到面对同样需要的外邦人和希伯来人,神有时也会施恩给前者(路4:23-27)。祂让犹太人极其憎恶的撒玛利亚人成为一个比喻中的救命英雄,普世救恩是使徒行传的一个重要主题。耶稣在升天之前嘱咐门徒要作祂的见证,“直到地极”(徒1:8)。该书的余下部分便描写门徒如何在履行这命令时,踏出最艰辛的几步。 救恩并不局限于某个特定的文化群体。另外,人不能透过遵守某些源于种族文化的宗教义务和律法──即使是犹太人的律法──而赚取到救恩。初期教会对这个真理的理解还不透彻,因此,随着基督教扩展至超越犹太人的种族及地区的时候,便有必要作出澄清。在圣灵的带领下(徒15:28),耶路撒冷会议公开承认神对人是一视同仁、不分界限的(徒15:9);人得着救恩乃是本乎恩和借着信(徒15:9-11),表示除了犹太人之外,“剩下的人,就是凡称为我名下的外邦人”(徒15:19),神同样悦纳他们。一切有关地域的限制、礼仪上的洁净、种族和诸如割礼等规条,都不再成为得着神救恩的条件。 不过,脱离律法束缚的福音却同时带有责任。信徒既与神和好,他们的言行品德,就必须讨神的喜悦,以及与神的属性相符。他们不可参与任何牵涉拜偶像的活动,要遵循道德伦理的基本准则,同时还要敏感于其它信徒的需要(徒15:19-21、29)。信徒有责任向全世界传扬救恩。教会在司提反看见耶稣在天上,成了得荣耀的人子这异象之后,便开始宣称耶稣已得了权柄,如但以理书7:14 所言的将要作王,“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事奉他。他的权柄是永远的,不能废去;他的国必不败坏。”普世救恩跟布道和宣教的托负是分不开的。随着保罗在罗马传讲神国的道,使徒行传的记载便正式完结。

三、保罗其人

1.生平

保罗原名扫罗,保罗是罗马名,扫罗是犹太名;他父母都是犹太人。出生在罗马很著名的一座城市——基利家省的首府大数。大数城主要手工业有亚麻纺织业和制造帐棚,城中有不少有名的哲学家。保罗自幼接受严格的法利赛(犹太的敬虔派)式教育,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罗马的公民权。保罗少年时期在耶路撒冷跟从当时著名的拉比迦玛列学习摩西律法,如无意外,保罗肯定也能顺利成章成为了一名优秀的犹太拉比。因为这样的背景,他必定早已听说了耶稣的事,但他开始却极力反对。作为敬虔的法利赛人,他认为耶稣自称神的儿子是对神的亵渎,他热心维护旧约律法,也站在迫害使徒们的行列。直到后来,教会执事司提反殉道后,教会受犹太教逼迫,很多基督徒逃到大马士革,保罗奉大祭司命令前往大马士革捉拿基督徒,途中,被神的光照耀,眼睛失明,神在光中质问保罗,从此保罗悔改归信基督教。悔改后的保罗到阿拉伯的旷野默想祈祷,有三年之久。后来回到大马士革传讲耶稣,由于犹太人的逼迫,他回到耶路撒冷见彼得,讲述自己悔改的经历,之后保罗回到大数,在这之后,巴拿巴到大数找到保罗,请他到外邦人基督徒中心的安提阿参加传福音工作。一年后,安提阿教会派保罗和巴拿巴吧捐款带到耶路撒冷的教会,因为那里遭遇饥荒。在这次访问中,保罗和巴拿巴把他们在外邦人中传福音的情况向耶路撒冷使徒们述说,得到使徒们的认可。

2.保罗旅行布道

第一次旅行布道(公元47-49年,徒13-14章)保罗和巴拿巴到小亚细亚东南部一带传道,建立教会。他们从安提阿出发、途径以哥念、路司得、特庇,后回到安提阿。所到之处都受到犹太人的迫害。这段时间,教会中因外邦人归信基督教是否需要遵守犹太律法发生争议,保罗和巴拿巴力主外邦人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可得救,无需尊守旧约律法。公元49年,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召开教会历史上第一次重要的会议解决这个问题,会议定下来,外邦基督徒只需遵守:禁止与拜偶像有关的事、禁戒吃不放血的肉、禁止淫乱。

第二次旅行布道(公元50-52年,徒15:36-18:22)此次仍旧从安提阿出发,接纳提摩太,他们途径加拉太、特罗亚,因保罗在异梦中看到马其顿人的呼求,于是渡过爱琴海去往欧洲传教,此时加纳路加同行,接着途径腓立比,使女商人吕底亚全家信主;西行至帖撒罗尼迦、庇哩亚、雅典、哥林多(住了一年半)、以弗所,之后回到安提阿。

第三次旅行布道(公元53-57年,徒18:23-21:17)此次保罗重访加拉太教会,接着去以弗所住了三年,深入歌罗西、和老底嘉这些城市,后渡海到马其顿和希腊看望教会,又去哥林多、腓立比、特罗亚、该撒利亚、耶路撒冷。

从耶路撒冷到罗马(公元57-64年,徒21:18-28:31)保罗到耶路撒冷后,教会欢喜接待,那时主的兄弟雅各是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他劝保罗等到圣殿行洁净礼,证明他对律法的热心,以求得反对他的人对他的谅解,保罗照做。但仍有犹太人敌对扫罗,捉拿他,正要杀他之际,罗马千夫长捉住扫罗,把他送到该撒利亚由罗马巡抚腓力斯审讯,保罗申请去罗马上诉,于是坐船到了罗马,在罗马被拘禁两年,在这两年中,他写下了歌罗西书、以弗所书、腓利门书、腓立比书。公元64年,罗马大火,罗马皇帝栽赃给基督徒,罗马的基督徒受迫害,保罗为主殉道。

 

讨论题:

你从保罗和初代教会的使徒身上学到什么?

 参考书目

《圣经综览》《新约导论》《证主圣经神学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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