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属天之福
经文:诗1:1-2
1:1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
1:2 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按照圣经原文的排序,《诗篇》第一篇、第一节、第一个字是“福”字,或许我们可以这样翻译:这等人有福啦!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诗篇》第一篇从上帝对人应许赐福开头,以诗篇第一百五十篇最后一个字,人对上帝的感恩赞美结束。《诗篇》是天人协作,赞美神恩的宇宙宏篇。(P2)有福啦!这是从神而来的属天之福,是世人掩盖不了,别人抢夺不去的福,是自父及子,让后代蒙福的福,或者说像财产一样可以传承的福!用我们中国人传统的表述就是“命”,神赐的福如同命中注定一般。
怎样才能让自己和子孙获得一个有福之命呢?《诗篇》1:1开宗明义提出三个(P3)“不”:“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这连续三个“不”,不是一般的“不”,而是有律法意义上的刚性,是绝对的禁止。与创2:17 上帝的要求:“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是同一个字,是生死抉择!这既是神对儿女的要求,也是神的儿女获得神的祝福的必要条件。注意:任何人只要违背其中一个“不”,那么神的福分就与他无缘了。基督徒要学会说“不”!对任何违背神的旨意,违背圣经教导的事,坚决说:“不”!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神要求我们“不从”、“不站”、“不坐”。
(P4)“从”:描述的是人们来来去去,成为生命的一种状态。有谁没有上过别人的当?都曾经有过,甚至将来还会有。但是,与恶人一起行恶,成为一种常态,这就不是上当受骗了,而是自己的选择。当神审判的时候,不要说自己是无辜的,甚至说是受害者,乃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从”,来来去去,让我想起司马迁的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只为私利而忙碌的人,最终获得的一定不是福分。
(P5)“站”:原文有两层含义,一是侍立,就是专门为罪人服务,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完全失去了自我,或者说,自己已经成了罪人一份子;二是供职,把犯罪作为职业。赞美诗(新编)323首“世界似有两军对敌,即时恶与善,我必定意属于一边,不能中间站”,基督徒,我们要侍立在神的边上,要做神的仆人,做神的精兵,要做成神的事工,服侍上帝是我们终身的追求!
(P6)“坐”:似乎不需要解释,大家都懂,但,查考原文发现,真正的含义是居住。我们到朋友家坐会儿,肯定是欢迎的;可是,要住下来,是长期住下来,这可能是没有人会答应的。当耶稣带领彼得雅各约翰上山祷告时,彼得对耶稣说:“夫子,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圣经接着说“他却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山上祷告,真是良辰美景,但是上山祷告是为了下山服事,彼得却贪恋享受,甚至要搭棚住下来,所以,圣经说“他却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说明他根本不体贴耶稣的心意。更何况,诗1:1的“坐”即“住”,是不该坐,哪怕是坐一会儿都不可以,更不是住的地方。我们应酬时会排座位,如果你不知趣不懂礼先坐上主位,等主人或主宾来了,你只好让位,于是,大家都很尴尬。何况,圣经所说的是亵慢人的座位,你坐上一次,一定会后悔一辈子。所以,圣经教导我们“凡是都要规规矩矩按次序行”!
讲了三个“不”,讲了“从”、“站”、“坐”三个动词,我还要讲三种人,即恶人、罪人、亵慢人。
(P7)什么叫恶人?其一是品质恶劣的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是利己主义,恶人不仅仅是自私,他总是算计着怎样害人,损人利己的事当然做,损人不利己的事也抢着做,这是从人的道德层面去理解。其二是与神为敌的人;有一个教会的传统故事说,有一天,上帝带圣子巡游天界,让众天使向圣子下跪参拜;天使长路西法因为不满上帝让其向圣子下跪,因着极端骄傲和自信自以为可以推翻上帝。于是,他率领天界三分之一的天使叛变,不过,路西法和他的军队都失败了,结果被逐出天堂,堕落成魔鬼(撒但)。撒旦,名字的含义就是对头,与神作对。从人的信仰层面去认知,恶人就是与神作对的人,成了魔鬼的帮凶。所以,我们形容一个人坏到极处、恶到极处就用一个词:魔鬼! 恶人的计谋,是发自内心,出于本性,却常常是隐而不露,具有隐秘性、迷惑性 ,有时,甚至以光明天使的模样出现,迷人且害人。所以,箴言1:10-12特别劝诫:“我儿,恶人若引诱你,你不可随从。他们若说:你与我们同去,我们要埋伏流人之血,要蹲伏害无罪之人,我们好像阴间,把他们活活吞下;他们如同下坑的人,被我们囫囵吞了”。基督徒切记切记:伤天害理的事不要做,想也不要想!
(P8)什么叫罪人?这是从犹太律法的标准来判断,违背律法就是犯罪。犹太人的律法很繁琐,在我们现代人看来似乎可笑,譬方说, 犹太教规定,从星期五的日落到星期六的日落,是“安息日”,犹太人都静静地在家中祈祷或休息,晚上不准开关电灯,只点蜡烛,行路不超过1公里,商店、饭店禁止营业,不准刮胡子修指甲,不准化妆,等等。但是到新约时代,耶稣把犹太律法概括成两条,简言之:尽心尽意爱神、爱人如己。所以,我们不必死守犹太律法,但我们必须遵行耶稣教导爱神爱人。我们熟悉鲁迅的作品《故乡》中的一句话:“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罪人的道路”,可见不是一次犯罪,而是经常犯罪、多次犯罪,以至于犯罪成了习性,成了他的人生之路,这等人在犹太人看来是可恶的。“罪人的道路”其本质是藐视旧约圣经的教导,偏行己路。
(P9)什么叫亵慢人 ?傲慢的人,目中无人的人,这里偏指不敬畏上帝的人,甚至把自己当作上帝,自封为神的人。邪教的特征之一就是教主崇拜,把人供奉为神。 很多迷信的地方都设有神龛,或许是偶像,或许是字碑放置在神位。亵慢人的座位就是在神的位置上坐了不是神的东东,并以此冒充神。大多人有权力欲望、有虚荣心,有利益追求。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是常见的,只要符合规则也是社会允许的,但当人与神争夺荣耀、权柄,向把自己奉为神时候,也是这个人灭亡的时候。在使12:21-23有这样的记载:“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对他们讲论一番。百姓喊着说:‘这是神的声音,不是人的声音’。希律不归荣耀给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罚他,他被虫所咬,气就绝了。”贵为一国之君,却不敌一只不知名的小虫,这是多大的讽刺,也是多大警示!
恶人是品德上堕落腐化,罪人是宗教条规上(相当于现在的法律)违背,亵慢人是信仰真理上沉沦,这些人都是与神的祝福无份。神关闭了这三种人获取神祝福的路径,但,另有一条大道敞开着: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 读到这里,大家有没有想到当初神安置亚当夏娃在伊甸园是的吩咐:创2:16-17“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如果把诗1:1-2与创2:16-17作比较, 《诗》的格式是:不可——不可——不可——,可以——有福;
《创》的格式是:可以——可以——可以—(都可),不可——死亡
这样表述的目的是要突出结果:有福或死亡。而人类真正的福就是永远的生命,死亡却是真正的祸!
(P10)“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喜爱两字有两层含义,一是本人喜爱,我喜爱读书,我喜爱运动,是个人的;二是爱神所爱,放弃自己的喜爱,而去爱神所爱,这种爱既神圣又伟大!有人疑议,昼夜思想,怎么可能?难道不吃饭不睡觉?很多工作在班上是必须百分百集中精力,要是开小差而去想犹太律法,那要出大事故的。昼夜思想,一则表达要渴慕神的话语,要入心入脑;另一则,阅读圣经不受犹太教安息日的限制。换句话说,不论是否安息日,不论白天夜间,我们随时随地要诵读、思想神的话语,并作为随时的帮助,这样的人生必然是蒙福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