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简史》(八)——德国宗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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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基督教简史8.德国宗教改革

16-17世纪,随着欧洲君主制政体的发展,教皇“群羊归一牧”的梦想注定要被破碎。再者,随着教会的动荡与内部的腐败,欧洲基督徒通过研究圣经,回归到信仰源头的呼声越来越高,最终促成宗教改革,由此产生了基督教新教,这对教会的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一、德国的宗教改革与马丁·路德

15世纪中叶,德国处于诸侯割据状态,加上接连十三年的粮食歉收,社会经济动荡不安,教皇干预德国教会任职,在德国售赎罪券,崇拜注重外表,礼仪繁复,僵化腐败,加上欧洲人文主义的传播,这一系列的因素促生了德国教会内部的反抗。

德国宗教改革倡导者马丁·路德出生在一个基督徒家庭,早年学习法学,他曾身患重病并险些遭到雷击,又因为经历了朋友的突然离世而深感人生短暂,于是进入修道院学习。1507年马丁路德受圣职,1508年他研究奥古斯丁的著作,特别注重罪和恩典的观念,深受奥古斯丁救赎论的影响。后来他认为,蒙恩得救即是与神建立新的关系,这不靠人的任何善功,而是基于人对神的绝对信靠。同时他也受到德国神秘主义的影响,认为人得救是因为人与神有了正确的关系,这种关系以神的慈爱怜悯为依据,基督但当我们的罪,把义归到人身上。路德查考罗马书时得到圣灵的光照,阐明因信称义是基督徒生活的基本准则。1515年教皇利奥十世在德国委派的修士大谈赎罪券的好处,以致到了荒谬的地步,路德对此强烈抗议,于是在许多同事的支持下,马丁路德于1517年10月31日在为维滕贝格教堂门上贴上了《九十五条论纲》。这条论纲反对赎罪券的弊端,论纲主要内容有:基督徒的一生应是悔罪的一生,要发自内心而非外在;基督徒为自己的罪诚心内疚并悔改,罪就可得完全的赦免,不需要赎罪券;赦免一切惩罚不属于教皇的权力,教皇的赦罪是宣告式的,不适用于炼狱中的灵魂。

《九十五条论纲》揭开了斗争的序幕,论纲很快被翻译发行,迅速传播到德国全境和欧洲各地并受到各阶层基督徒的热烈响应。教庭随即发起多轮对马丁路德的审讯,马丁路德在审讯中坚持立场,为自己的神学观点辩论。路德得到广泛的支持,在恶劣形势下,写下三大论著《告德意志基督徒贵族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论基督徒的自由》。书中抨击教皇不当的权利,即:使神职人员高踞于平信徒之上、垄断圣经解释权等;又抨击教会的圣事教义,他认为教会通过圣事活动篡夺了中保和施恩者的地位,马丁路德在书中主张在教会进行根本性改革,他只承认圣餐和洗礼。此外,在《论基督徒的自由》一书中,马丁路德从伦理学角度阐明因信称义的教义。这三篇论著的发表推动了宗教改革运动。1521年,马丁路德被革除教籍,并被定性为异端。但路德同时也得到了赞同宗教改革的诸侯们的支持,这使得他在重压下得以继续推动宗教改革。他把圣经翻译成德文,使得广大信徒都能读到圣经,他又编订《崇拜程序》,将讲道置于崇拜的中心地位,又编了弥撒仪程和德文的洗礼仪程,写了很多圣诗,发表教理问答。

二、基督教新教的确立

       1527年和1528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先后攻克罗马和法国,1529年分别与教皇和法王订立合约。这时又开始了对宗教改革的压制。1529年2月,帝国议会会议上恢复了天主教的特权,重申当年斥路德为异端的判决。然而路德派受到不少城市民众及诸侯的拥护,在1532年查理五世在政权内忧外患的形势下被迫承认路德派信仰自由,路德派的宗教改革成果得到巩固。1550年,政局平稳,查理五世又开始对宗教改革实施血腥镇压,这遭到新教诸侯的抵抗,查理五世在此次斗争中被俘,订立《奥格斯堡和约》,确定“教随国定”原则。据此,各邦诸侯可以自由决定领地人民信仰天主教还是路德派新教。至此,路德派新教在德国得到承认并取得合法地位。

讨论题:

从德国的宗教改革的始末或马丁路德的身上,你学到什么功课?

  参考书目

赵志廉《基督教简史》 冈查雷斯《基督教史》 祁伯尔《历史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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